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管理局,海口市市政市容委:
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停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第90号公告)的要求,自2017年3月29日起,我省停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三级资质核准、变更、延续、增补等行政审批工作。
各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公告决定,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