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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改革

12月1日,海南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这是海南工商登记便利化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的重要改革举措。该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配合。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行政审批办)负责该项工作文件起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以及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做好改革培训、系统测试、政策宣传、文件解读等各项工作。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申办个体工商户,只需到工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了。工商部门核发一份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份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统计,截至125日,全省共发出“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563张,其中,开业1419张,变更918张,换照22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