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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下放、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琼建审批[2016]1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刘赐贵省长今年59日在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再放、再砍、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审批,进一步改善我省建设投资环境,我厅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取消“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审批事项中的“建筑外门窗物理性能检测资质核准”、“建筑节能检测资质核准”2项资质的审批。同时,规范“见证取样检测”的审批内容。对“平、立安全网检测、密目式安全网检测、安全帽检测、脚手架钢管检测、钢管脚手架扣件检测、电线电缆检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测”等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中规定的审批内容,一律取消审批。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

三、“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核准”由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市县要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